牧師子犯案纍纍判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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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家長管束 承認多次犯案 牧師17歲子判勞教 17歲中四生柯雋揚出身牧師家庭,卻未能耳濡目染培養出良好品格。他為求金錢玩樂,竟先後與14歲女友禁錮兩名同學,拳打腳踢,又以香枝灼燒對方,逼使對方籌措五萬元,最終令對方以提款交出1,900 元。他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傷人、盜竊共五項罪名。法官昨感慨被告父母雖有大愛,對兒子不離不棄,但奈何被告完全不受管束,故決定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記者梁康然報道 辯方律師求情指,有案底的被告已經知錯,承諾改過,被告父母曾聯絡聖士提反協會,該會願意為被告提供為期最少12 個月的留院管教。 禁錮毆打 勒索兩同學 暫委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被告不單以朋友為勒索對象,亦牽連只有14 歲的女朋友犯案。當未能逼使首受害人交出五萬元,即要求首受害人找「替死鬼」。被告多次手持鐵鎚、士巴拿等工具大力打牆,恐嚇兩名受害人,又擲向對方,雖無令人嚴重受傷,但已令對方受到很大的驚嚇。被告上次犯案時,感化官已表明感化作用有限。法官認為被告不懂珍惜機會,故此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接受監管式生活。 案情指,被告柯雋揚在本年4 月認識新女友,兩人玩樂度日。被告一度以電結他作抵押,向同學文浩全借600 元。至4月18 日,被告為搵快錢,訛稱找到電結他買主,要求會見朋友並交還電結他。朋友不知有詐赴約,兩人見面後,被告即自稱是黑社會成員,謊稱文得罪「大佬」,只要他交出五萬元即可擺平事件。文未有答應,即遭被告毆打。被告及後逼令文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再交予女朋友提走1, 900 元。 聯同女友 掠款千九元 文被挾持禁錮一晚,期間被告不單對他拳打腳踢,又以香枝灼燒他背部,要朋友向家人索款,但未能成功。文找一名黃姓同學幫忙,被告又取出士巴拿及鐵鎚襲擊黃。黃又同遭被告禁錮。至19 日晚上,被告帶朋友及黃同學至海悅豪園麥當勞用餐,黃伺機向餐廳經理求助,經理暗中報警。同案的14 歲少女被告轉到少年法庭處理。 案件編號:DCCC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