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修羅
2010/11/30 15:57 
小弟正和一個虔誠教徒相戀!
大家個性、喜好、思想都非常一致,相戀的時候非常開心,連嗌交都沒有試過!
我們互相遷就、互相尊重、互相愛護!
我愛她的溫柔嫻淑、他愛我個敢率直 (她形容我的.......)
惟一問題是我不是基督徒,坦白講:我並不接受基督教的排斥文化!
我是一個佛教徒,學過藏傳佛法、南傳佛法和漢傳佛法!
她其實是結了婚的,她當年結婚時以基督徒作為選擇,嫁了一個教會的弟兄!
很不幸地,婚後她患了類風濕關節炎,做了多次手術,手腳幾乎完全傷殘!
發病時,她那位丈夫竟然不願意照顧她,令她身心受損.........
更過份的是:她丈夫竟以她在年青時有過婚前性行為作籍口而嫌棄她,多年來這位先生連家用也沒給過,開始時她仍愛她丈夫,她更幫過丈夫還債,這位先生連多謝也沒有一句..........!
雙方疏離了十幾年,儘管牧師多年來的輔導,她遇上我之後已經決定離婚了!
但我非常擔心我們將來會因為宗教問題而有爭執!
作為佛教徒,我沒有分別心去選擇伴侶,但基督徒呢?若不是她相信一軛論,她不會受那樣子的苦!
如果我將來成為她丈夫的話,我會一生一世地愛她,照顧她直到生命終結!
不會像她先前那位丈夫那樣對她,那為甚麼基督教徒還要千方百計去堅持所謂一軛論呢?
Jennifer
2010/11/30 16:05 
多謝你分享你與另一半的故事。我希望,你的伴侶經歷過你所說她跟她前夫的一番折騰之後,應該不會再執著所謂一軛不一軛吧?照說,基督徒也不大鼓勵離婚,可她遇上你後也決定離婚了...誰真心對她好,希望她是心中有數吧?祝福你!
dye
2010/11/30 17:27 
有欵問可以先問問她,探探口風再說。
Sherlock, M.D.
2010/11/30 17:58 
該帖被屏蔽
抽刀斷水
2010/11/30 20:30 
回復 1# 阿修羅


    太好了!祝福你!
阿修羅
2010/11/30 23:34 
作為佛教徒,我不會敵視任何宗教;包括基督教。
雖然這個宗教曾多次給我很大的傷害,我仍相信只屬個別事件!
我只是擔心將來相處的問題,希望各位能作我指路明燈!
謝謝!
dye
2010/12/1 09:39 
你和他談過了沒有?
阿修羅
2010/12/1 09:50 
她沒有逼我返教會,信耶穌;只是她偶然會提起她的宗教經驗!
抽刀斷水
2010/12/1 09:57 
我只是擔心將來相處的問題,希望各位能作我指路明燈!
阿修羅 發表於 2010/11/30 23:34



    活在當下。
dye
2010/12/1 11:07 
如果結婚,將會無所不談。既然無所不談,你有沒把你的擔憂告知你的愛人?
不是他提什麼,是你有沒打開天窗說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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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刀:
女人青春寶貴,如果無法合得來,長痛不如短痛。不需要是百份百擔保,但至少有個有把握的承諾。
阿修羅
2010/12/1 14:41 
我仍然沒有和她討論過宗教上的問題,當然如果她能明白到,
原來精神信仰可以互相包容,互相尊重就最好!
何必執著信仰呢?
dye
2010/12/1 15:13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10/12/1 15:17 編輯

如果沒討論過,可能她一直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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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執著信仰呢?

你可以想想,如果基督教是事實,你正在走一條下地獄的路。如果她愛你,她理所當然會阻你走這條路。而在基督徒心裏,基督教的確是事實。問題只是一般基督徒心裏根本也不太信。

就好像你看見他跳樓(一條下地獄的路),你也會阻她走這條路,而不是包容他跳樓這行為,尊重他跳樓這想法。

我不是離教者也不是教徒。我認為尊重是賺回來的,包容也得看對象。

不要忘了,佛教也有普渡眾生的任務。她要是天天也大開殺戎,虐殺小動物,你會靜靜地在旁看而不評論?
抽刀斷水
2010/12/1 15:51 
回復 10# dye


    人生都只是數十年寒暑,如果整天為未來擔憂,為過去悔疚,又何嘗不是在浪費自己寶貴的青春呢?
dye
2010/12/1 16:03 
為未來計畫,不是擔憂。吸取過去教訓,不是去悔疚。
阿修羅
2010/12/1 16:42 
佛教認為天堂地獄只是由心識所變現,沒有客觀地存在!
因此只要行善心,不作壞事就可以活在天堂!
大部份基督徒卻認為要信主才可得永生入天國,但我觀察過好多基督徒,一面信主一面做壞事。
以為入了教就上硬天堂,呢點其實係好錯!做了基督徒傷害了人一樣會受因果律而有報應的,
一樣會入地獄!
dye
2010/12/1 16:52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10/12/1 16:55 編輯

問題是如果她要是天天大開殺戎,虐殺小動物,你會靜靜地在旁看而不做什麼?

你做什麼,就像他做什麼。他往往是因為愛你要你上天堂才迫你信…你明白嗎?在基教中,不信神已壞得和殺人差不多了。

重點仍是,你和他討論過了嗎?
抽刀斷水
2010/12/1 17:17 
求大同,存小異啦。
阿修羅
2010/12/1 17:26 
如果她虐殺小動物,我會解釋給她聽何謂:因果報應!最後受傷害都是自己的!
如果她不接受,只會忍痛分手!
但虐殺動物和不信教的罪行是否等同?
不信教仍可以很有愛心,我認識好多佛教徒的愛心和德行就遠勝好多基基,咁又點計?
dye
2010/12/1 17:30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10/12/1 17:36 編輯

十戎

第一條  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神;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
第六條  不可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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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才是不可殺人

虐殺動物是罪嗎?不信教很嚴重!
  •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禍延子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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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在討論教規,只是希望你能從教徒的角度看世界,了解他們對善惡看法本不相同。
阿修羅
2010/12/1 17:41 
第六條  不可殺人...........
猶太人在尋找「奶和蜜之地」過程中就殺過唔少人,列王本紀就記載過佢地屠殺過唔少中東其他民族的人,搞到中東民族和猶太人仇深似海,佢地又唔跟十誡?
另外,基督教稱耶和華為神已經係一種瀆,因此耶穌稱上帝為父就犯左瀆神之罪,所以被釘十架!反而回教徒稱耶和華為「Ah Ra」、「阿拉」,阿拉伯文為「那一位」的意思,所以無犯到第三條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