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爛《聖經》 美婦吊死狗燒屍
美國南卡州 65歲婦人史密絲( Miriam Smith),不滿姪兒飼養的鬥牛梗「鑽石」( Diamond)把她的《聖經》咬爛,認為「魔鬼狗」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於是用電線將狗隻在樹上吊死,然後放火焚屍。 當局已控告婦人虐畜,罪成可被判入獄五年。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 ... amp;art_id=14906028 | |||||
似乎整段新聞是以「狗咬爛《聖經》」為賣點, 不是吊死狗, 不是燒狗屍, 不是瘋狂行徑 養狗的人都知狗咬爛野是平常事, 狗咬爛 iphone 是否會有同樣的叫賣力? 可是婦人的作供, 吊狗不是因為「狗咬爛《聖經》」, 是因為 「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 所以請勿胡亂抽聖經水。 | |||||
非也非也, 報道說「婦人不滿狗把她的《聖經》咬爛」以及「認為「魔鬼狗」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兩個原因將狗吊死, 而咬爛聖經排名於危害兒童之先, 所以狗為聖經所累乃是不爭之事實也 | |||||
回復 beebeechan 非也非也.... 我又試用你的思維, 那「不滿姪兒飼養的鬥牛梗」更是排在「狗咬爛《聖經》」之前, 所以便是更重要的原因囉. 又或者, 「65歲婦」又比「不滿姪兒飼養的鬥梗」重要; 更甚者, 「居於美國南卡州」又比所有因素都重要, 是主因!!!!!!!!!!! 你真的「深交」版友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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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瘋狂行徑], 我們還呦甚麼呢? 是我們也在瘋狂嗎? 人地一早話明是瘋狂了, 即沒有一個是原因, 只有瘋狂 | |||||
又一個白痴耶徒!! | |||||
一個人瘋狂起來, 都有個導火線的, 看來婦人如此變態都是 ......因居住在南加州...(得唔得?) | |||||
如果隻狗咬佢本聖經, 婦人住邊都會有咁行徑. 因為婦人中了聖經毒! BB你唔使替佢狡辯喇! | |||||
新聞提供了婦人的瘋狂所為可能是: (1)是美國人 (2)是女人 (3)是住南加州, (4)65歲 (5)不滿姪兒飼養的鬥牛梗 (6)( Diamond)把她的《聖經》咬爛 (7)認為Diamond是「魔鬼狗」 (8)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 為甚麼你只出抽出 (6)作為原因先? (想抽水囉!!!) 為甚麼我說是因她住南加州, 天氣熱, 雨水少, 人都燥底..就唔得, 是狡辯先? 而你選(6)就不是狡辯? 我是狡辯又點? 咁你就不懂反駁了嗎? 呵呵 | |||||
你真有趣, 有幾點都引得奇怪 (1)是美國人 <---所有美國人都有變態? (2)是女人<----女人會變能? (3)是住南加州, <---住南加洲會變態? (4)65歲 <---長者會變態? (5)不滿姪兒飼養的鬥牛梗 <---這可以是遠因, 但未必會立即變態 (6)( Diamond)把她的《聖經》咬爛<---這是近因, 有導火點 (7)認為Diamond是「魔鬼狗」<---這都是近因, 有殺狗的理由 (8)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 <---這是她的解釋 所以5,6,7,8才是她要殺狗的原因, 至於躁底, 65歲啦, 未收火咩? 你都唔好再狡辯了! | |||||
你真有趣, 有幾點都引得奇怪 哈.... 解釋都幾好丫 希望抽刀能看到你的註釋 | |||||
佢會更加肯定, 聖經是害人的! | |||||
政治、虐蓄與迷信者! 聖經有沒有叫信徒咬爛它,就要燒死牠!? 這女人一定是精神有問題! 或誤信邪教! 女人燒死隻狍!法庭審判她入獄! 有因有果!正常!是不是沒有甚麼好討論! 這是一個迷信及精神有問題的女人燒死一隻狗的真實過案! | |||||
狗咬爛《聖經》 -- 係狗咬住一本爛《聖經》咁解, 因為《聖經》本身很爛,而並非狗將《聖經》咬爛。 | |||||
我看是危害beebeechan 和該名婦人 看的不能知道, 言行卻能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