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 反明光社一毫子買旗大行動!
淫褻物品審裁處裁定兩期《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及網上版,評為二級不雅物品,應要「包膠袋」及規限發布範圍,學生可能面對最高罰款40萬元和監禁12個月的懲罰。《中大學生報》在問卷上問幾條關於亂倫、人獸交的問題就被裁定為二級不雅,Michelangelo的大衛像因「露械」又被裁定為二級不雅,明報副刊轉載學生報內容又被裁定為二級不雅,但東方,太陽,蘋果風月版露骨色情指南及小說就被裁定為一級無不雅及淫褻成份?靠!這個淫蕩處是怎樣淫審的?明報轉載學生報就有罪,但明光社網站轉載學生報內容就不送儉,這又是什麼歪理? 實際上已有網友指出,影視處、淫審處及廣管局已被極端宗教份子嚴重滲透,與宗教偽道德組織明光社狼狽為奸,淪為極端宗教組織打壓弱勢社群的基地。他們企圖以道德判官的資態,去清洗所有異已的聲音。(詳見:http://truthbible.net/bloodybible/71march ) 7月25日,明光社將以「 購買辦公室暨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這爛理由進行賣旗籌款,這就是要市民捐錢給這些人去搞反墮胎,反同性戀,反《中大學生報》運動…建立他們的『新宗教裁判所』!明光社這些神棍對社會毫無貢獻,有害無益,根本就沒有資格搞什麼賣旗!我在這裡強烈呼籲各位,於7月25日用一毫子幫明光社買旗,令他們蝕本,最好就順便破埋產!香港一日有明光社這類道德腦殘,社會就不會有進步的一天! 推倒明光!建立光明香港!請將這個訊息轉給你身邊的朋友! 原文地址: http://hk.myblog.yahoo.com/garleonhart/article?mid=1193&prev=-1&next=11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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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想不到任何必要和明光社對著幹 豪子買旗除了可以使一眾憎恨教會的人可以從"精神勝利法"中自我安慰一下之外 還有什麼用處? 這跟天天大叫平反六四的泛民一樣無聊 別學女權份子一樣 天天只會吠 結果將自己推入反智的標籤 離開教會, 就不要回頭再望, 要打擊教會勢力, 就做點積極一點的事吧! | |||||
同志們,起來!不要做宗教的奴隸! | |||||
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7-12 14:12 發表 我對你的觀點很有保留 明光社雖然形象有損 但如你所言始終未中要害 教會勢力近年雖然已步步萎縮, 但其實力依然雄厚 現在反教會團體所做的, 對他們來說只是癬疥之患, 難對其造成重大損害 再者, 明光社只是政治打手, 就算真的倒台, 也不能對教會有嚴重打擊 與你所說可以"與之抗衡" 只算是九牛一毛 要和教會勢力抗衡, 就要建立一個由非教會人士組成, 在社會及政治上有討價能力的團體 | |||||
我認識一些明光社的支持者,真的,他們得到的支持其實並不多,因為不少文化人也和我們一樣,不斷對他們口誅筆伐,令到他們的形象變得很cynical,已經很負面了;不少財團也對他們避之則吉,免得令自己形象受損。就讓大家繼續享受言論自由,讓他們繼續吠下去吧!不然,可能就輪到我們向大陸買武器,成立游擊隊,到他們的辦公室亂鎗掃射了。 | |||||
話唔定印都唔駛卹,因為前兩年已經有大把存貨。 | |||||
幫埋佢地套現(一毫咪一毫囉)。 | |||||
印旗仔通常會有人贊助,分分鐘一毫都有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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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o架仔術語 我地係執行"天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