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boy
2012/6/9 21:48 
佛陀教導世人切勿迷信~羯臘磨經

羯臘磨經

本經可和漢譯本《中阿含經》十六《伽藍經》互相對照

有一次, ...
666 發表於 2012/6/9 18:31


他是說什麼也不要信,信自己,他說:「不要就憑老師或師父的話而相信,不要只因他們相信和修行,你們就跟著他們相信而修行。我告訴你們所有的人,你們必須親知這是惡,這是該罰的,這是賢者所譴責的,信仰這種(惡的..)東西,於人非但無益,而且會招致悲哀,如是知已,即應遠離。」咁即喺佛教徒可以唔理佛佗鳩up,信自己啦,自己覺得善的就是善,惡就是惡,憑良心行事,嗯,歷史中商朝的紂王是一個暴君,好像他這樣的人,是不是覺得完全的利己主義就是善,就是良心?這樣的人豈不也可以上極樂世界?哈。
666
2012/6/10 07:11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6:25 編輯

你是佛教門外漢沒人會怪你
不過不懂就要多學而不是憑已意相像

佛教判斷善惡的標準當然有一標準在阿含經講的
就是跟孔子一樣所謂的世間黃金律[[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禮記·中庸》十九章也云:「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跟佛陀羯臘磨經教導一樣有問題嗎?


佛教十善

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邪淫。 四不妄言。 五不綺語。 六不兩舌。 七不惡口。八不慳貪。 九不嗔恚。 十不邪見。

此中前三名身業。中四名口業。後三名意業。業者。事也。若持而不犯。則為十善。若犯而不持。則為十惡。

佛教的目的『與樂抜苦』即慈悲
大智度論「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
666
2012/6/10 07:16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6:27 編輯

極樂世界是修行地方不是享樂地方
暴君大惡人上極樂世界須在蓮花中先關幾大劫約十億年
666
2012/6/10 07:58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6:27 編輯

古印度人生,分四期,出家修道是他們的習俗
別把人家視為光榮的出家修道當成不孝
一般夫婦6個中就有一對生不出小孩也能加『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罪名嗎
《孟子 離婁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趙岐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佛陀也有娶也有儿子,家中是皇族也有賺錢不用祿仕,也沒阿意曲從,陷親不義,印人以其為榮
也能說不孝嗎?
666
2012/6/10 16:31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8:13 編輯

佛教不是不可批評,但最少也要言之有物,而不是像古代韓愈連一本佛經都沒讀過,就盲目本位主義的要抄人的家,顯的自已無知又沒度量
hellboy
2012/6/11 18:58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666 發表於 2012/6/10 07:11


很多異性戀的男人不喜歡被人**,那他們是不是也不應該**女人?
hellboy
2012/6/11 19:24 
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邪淫。 四不妄言。 五不綺語。 六不兩舌。 七不惡口。八不慳貪。 九不嗔恚。 十不邪見。
666 發表於 2012/6/10 07:11


我多謝豬肉佬牛肉佬宰豬宰牛給我食,讓我有均衡營養,生活多姿多采,縱使如果可以選擇,我會盡可能減少動物的痛苦,並且維持食物鏈這種世間必須的平衡,我愛我的愛人,我最享受我們的之間的邪淫,在你情我願之下,我也沒有傷害任何人。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hellboy
2012/6/11 19:29 
古印度人生,分四期,出家修道是他們的習俗
別把人家視為光榮的出家修道當成不孝
一般夫婦6個中就有一對生不出小孩也能加『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罪名嗎
《孟子 離婁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趙岐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佛陀也有娶也有儿子,家中是皇族也有賺錢不用祿仕,也沒阿意曲從,陷親不義,印人以其為榮
也能說不孝嗎?
666 發表於 2012/6/10 07:58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我來講,不是什麼大事,但把世界上最愛自己的二個人,二個最親的人斷絕關係,不理會不照顧,不孝順他們,不去愛他們,卻是禽獸不如。
666
2012/6/11 20:04 
佛陀母親難產死;父親是國王也沒生病;儿子也許有一大堆;何用人照顧
佛陀也曾多次回去探父何來不理會
孝經開宗明義章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誰能比佛陀更顯掦父母之名呢
閣下又顯揚父母之名有多少呢?成就又不及人家萬萬分之一
反隨便加人不孝之名,,你的父母是這樣教育你的嗎?不會吧
666
2012/6/11 21:28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1 21:35 編輯

The Crazy World of Religion!
去了佛教少林寺的功夫演出其他都是一神教的瘋子那又如何



>>我多謝豬肉佬牛肉佬宰豬宰牛給我食,讓我有均衡營養,生活多姿多采,縱使如果可以選擇,我會盡可能減少動物的痛苦,並且維持食物鏈這種世間必須的平衡,我愛我的愛人,我最享受我們的之間的邪淫,在你情我願之下,我也沒有傷害任何人。

================
豬與牛會謝謝你吃他嗎

佛教所謂邪淫,是指在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外搞的男女愛欲行為。例如強姦、通姦,嫖妓、重婚、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行為,都犯了邪淫戒。你要是搞人家的老婆會不傷害任何人嗎

>>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
「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那下次被人強姦;太太與人通姦,被人砍殺都是善了
當然「阿諛奉承、花言巧語」也是騙子與下屬用來適者生存的方法,希望你不會遇到這類騙子與下屬及朋友而受傷
你渴望財富,是因為你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這當然很善;不過既然主張「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這些窮鬼與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不是淘汱餓死最善嗎
比較佛教十戒教人不傷別人死原則
你的理念自我矛盾;說你偽善當之無愧
hellboy
2012/6/12 16:57 
佛陀母親難產死;父親是國王也沒生病;儿子也許有一大堆;何用人照顧
佛陀也曾多次回去探父何來不理會
孝經開 ...
666 發表於 2012/6/11 20:04



何用人照顧?荒你講得出口,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否可以有兄弟姊妹就不用報?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除了那些被強姦或胡亂性關係的人,又有邊個父母是不愛護自己的兒女的?佛佗或者有探望父親,但他有報養育之恩嗎?兒女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不是探一探就能還的,你還要真心去愛護他們,至少最基本不能不認父母親,佛佗不是不認父母親嗎?就算佛佗有,那其他那些躲在佛寺裏的出家人呢?他們不是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嗎?他們有重視過自己親人的恩情嗎?
hellboy
2012/6/12 17:50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12 18:07 編輯
豬與牛會謝謝你吃他嗎


我覺得你的價值觀很錯,在大自然的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眾生平等是不存在的,無論你的外形你的內形你的智力你的靈魂通通都與豬與牛不同,人獸有別,這就是事實,我們當然基於人類的惻隱之心而有顧念低等生物的痛苦,但我們只能夠減少這些痛苦,而不能除去,因為生存就是善的最基本原因和理由,而生存,便要在弱肉強食之下前進或防守,這是自然界的法則,唯有這樣想,善才可以有道理可言,好好地生活,並且盡可能去愛護並享受身邊的一切便是最基本的善,你可能覺得這樣很殘忍,但大自然本身就是由弱肉強食所做成,大自然便是我們唯一觸摸到的神。

佛教所謂邪淫,是指在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外搞的男女愛欲行為。例如強姦、通姦,嫖妓、重婚、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行為,都犯了邪淫戒。你要是搞人家的老婆會不傷害任何人嗎


我是單身,但有性伴侶,所以即是有在合法夫妻關係之外搞的愛慾行為,但我沒有做強姦、通姦、重婚、嫖妓、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性行為,而且我認為,未結婚嫖妓,根本沒有傷害任何人,而結了婚嫖妓,則是對妻子不忠,但也不是死罪。

>>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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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那下次被人強姦;太太與人通姦,被人砍殺都是善了

你不要斷章取義,我是說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這不是一個「或」的關係,而是一個「及」的關係,強姦、通姦、砍殺這些都不是基於大愛的行為,當然不是善了。那如果一個人被雞姦(無論是真正性關係還是心靈上)不反抗及不從正道合理地報復,她是善還是不善呢?在這件事上面,我們一定會體諒她是一個受害者,我們基本上不會評價他是善或不善,事實也不適宜去作出是與否的判斷,要注意,我們根本沒有這個權利,沒有權利去判斷她是善還是不善。

但如果我就是被雞姦的本人呢?我是有權利去判斷自己是善與不善的,而我會判斷自己,認為自己是不善的,因為最基本的原因是我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所有愛我的人,對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對不起這個社會和因為我不去把他繩之以法而被他所害的下一個人,所以在過去被基督教強姦我的心靈的日子,我是罪大惡極,罪業深重的,唯有反基督教,可以把我從罪業之中拯救過來。


當然「阿諛奉承、花言巧語」也是騙子與下屬用來適者生存的方法,希望你不會遇到這類騙子與下屬及朋友而受傷

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的適應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這種競爭本身是不應該存在於同類和與人類有接近智力的生物身上的,同類要「適者生存」理應要互助互愛,這才是「適者生存」,即適應弱肉強食的世界的根本,人類是群體的動物,一直以來靠互相幫助來進行「適者生存」,所以當人類犯錯的時候,最終結果往往就是導致大量的死亡,你看看牛群,牠們會自相殘殺的嗎?唯有心存愛心的適者生存方式才是正道,挑撥離間這些傷害人的行為不是愛護朋友的行為,所以是之為惡。

你渴望財富,是因為你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這當然很善;不過既然主張「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這些窮鬼與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不是淘汱餓死最善嗎比較佛教十戒教人不傷別人死原則


我渴望財富,也渴望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人,而這些人首先很多便是我身邊的好朋友,我對他們當然本身就心存着愛。
基於人類的「適者生存」方式便是互相幫助以抵禦其他物種的弱肉強食,貧窮的朋友必須得到幫助,以達成我憑着愛心而「適者生存」的善念。

至於佛教的十戒,一不殺生,世界便不得以平衡,小強滿屋都喺,是之為惡, 三不邪淫,我是說我的那種邪淫,既然根本無傷害任何人,當然也不是什麼需要戒的事了,五不綺語,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如果沒有挑撥離間或傷害人,也沒有什麼問題,六不慳貪,但我看貪得有節制以及不是貪污,只是貪圖用努力來換取報酬,也沒有所謂,九不嗔恚,人有感情有憤怒是正常的,適當的憤怒有時也是有作用的,例如對罪惡的憤怒,當然人必須盡可能去接納不同的人,少一點少見多怪,這當中沒有矛盾,因為我是說適當的憤怒,而佛教要人忍辱,是不是有點想成就罪惡,讓罪惡漫延?至於十,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666
2012/6/12 18:15 
很抱歉電腦打字會出問題下次有空再回答
666
2012/6/13 15:04 
>>>何用人照顧?荒你講得出口,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否可以有兄弟姊妹就不用報?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除了那些被強姦或胡亂性關係的人,又有邊個父母是不愛護自己的兒女的?佛佗或者有探望父親,但他有報養育之恩嗎?兒女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不是探一探就能還的,你還要真心去愛護他們,至少最基本不能不認父母親,佛佗不是不認父母親嗎?就算佛佗有,那其他那些躲在佛寺裏的出家人呢?他們不是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嗎?他們有重視過自己親人的恩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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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之王,食衣住行醫療育樂至少有百人 以上在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何況人家生活好好的又沒生病,要王子照顧幹嘛,就是有也不需要,歐美還要趕走18歲小孩讓其獨立,有人講話嗎?

是不是王子要無聊到沒事找事幹?王子一天到晚不知長進只會跟在父母身邊照顧又沒生病的父母,你會要你小孩如此嗎????日本泰國英國挪威~~皇室的王子會如此嗎?用屁股想也知道

佛陀29歲成年後才出家,出家後大大顯掦父母大名,照中國人的標準那才是最大的報恩,人家做到最高級,那像你我默默無名,你還有臉講人家!
以中國人的孝經而言,子 曰 . 夫 孝
. 德 之 本 也 . 教 之 所 由 生 也 . 復 坐 . 吾 語 汝 . 身 體 髮膚 . 受 之 父 母 .不 敢 毀 傷 孝 之 始 也 . 立 身 行 道 . 揚 名 於 後 世 . 以 顯 父母 . 孝 之 終 也 .
佛陀那來不認父母,佛律出家要經父母同意《維摩經》弟子品曰:「我聽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出家既經父母同意,你外人能說什麼?
誰說出家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 我師父的精舍就建在師公師婆住處的旁邊,要斷什麼關係?

《法苑珠林》說:「出家造惡極難,如陸地行船,在家起過極易,如海中泛舟,出家修道易為,如海中泛舟,在家修道實難,如陸地行船。」在家人經常造惡而不知,有個小孩出家還更好!
666
2012/6/13 16:11 
豬與牛會謝謝你吃他嗎



我覺得你的價值觀很錯,在大自然的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眾生平等是不存在的,無論你的外形你的內形你的智力你的靈魂通通都與豬與牛不同,人獸有別,這就是事實,我們當然基於人類的惻隱之心而有顧念低等生物的痛苦,但我們只能夠減少這些痛苦,而不能除去,因為生存就是善的最基本原因和理由,而生存,便要在弱肉強食之下前進或防守,這是自然界的法則,唯有這樣想,善才可以有道理可言,好好地生活,並且盡可能去愛護並享受身邊的一切便是最基本的善,你可能覺得這樣很殘忍,但大自然本身就是由弱肉強食所做成,大自然便是我們唯一觸摸到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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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既然要講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那就不要再講什惻隱之心愛護動物那些鳥話了,學禽獸行為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就好了,老虎吃你也是應該的,你吃老虎也是,你被人強姦也是應該的,你強姦別人也該的
要講愛護動物惻隱之心那就食素不就得了,講一大堆理由不就是還在貪肉的美味吧!






    佛教所謂邪淫,是指在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外搞的男女愛欲行為。例如強姦、通姦,嫖妓、重婚、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行為,都犯了邪淫戒。你要是搞人家的老婆會不傷害任何人嗎



我是單身,但有性伴侶,所以即是有在合法夫妻關係之外搞的愛慾行為,但我沒有做強姦、通姦、重婚、嫖妓、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性行為,而且我認為,未結婚嫖妓,根本沒有傷害任何人,而結了婚嫖妓,則是對妻子不忠,但也不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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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如果法律不許可,那就是你們的社會不容許這種不法的行為,如果容許誰也不會置評
結婚後要對妻子不忠,那就是傷害妻子了




>>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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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那下次被人強姦;太太與人通姦,被人砍殺都是善了


你不要斷章取義,我是說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這不是一個「或」的關係,而是一個「及」的關係,強姦、通姦、砍殺這些都不是基於大愛的行為,當然不是善了。那如果一個人被雞姦(無論是真正性關係還是心靈上)不反抗及不從正道合理地報復,她是善還是不善呢?在這件事上面,我們一定會體諒她是一個受害者,我們基本上不會評價他是善或不善,事實也不適宜去作出是與否的判斷,要注意,我們根本沒有這個權利,沒有權利去判斷她是善還是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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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斷章取義,閣下要主張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為真,那就不要談什麼大愛什慈悲什博愛什是善的話了,因這二者本就互相抗拮,人異於禽獸者希,但人還是因智慧高一些,所以能將心比心,愛屋及屋,發掦人道精神而不是獸性


但如果我就是被雞姦的本人呢?我是有權利去判斷自己是善與不善的,而我會判斷自己,認為自己是不善的,因為最基本的原因是我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所有愛我的人,對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對不起這個社會和因為我不去把他繩之以法而被他所害的下一個人,所以在過去被基督教強姦我的心靈的日子,我是罪大惡極,罪業深重的,唯有反基督教,可以把我從罪業之中拯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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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天性還是很善良的,還沒被基督教的邪惡掩蓋理性良心,幫其作惡,不過佛教是不同的,希望閣下多讀佛經了解佛教而不是一視同仁




    當然「阿諛奉承、花言巧語」也是騙子與下屬用來適者生存的方法,希望你不會遇到這類騙子與下屬及朋友而受傷


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的適應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這種競爭本身是不應該存在於同類和與人類有接近智力的生物身上的,同類要「適者生存」理應要互助互愛,這才是「適者生存」,即適應弱肉強食的世界的根本,人類是群體的動物,一直以來靠互相幫助來進行「適者生存」,所以當人類犯錯的時候,最終結果往往就是導致大量的死亡,你看看牛群,牠們會自相殘殺的嗎?唯有心存愛心的適者生存方式才是正道,挑撥離間這些傷害人的行為不是愛護朋友的行為,所以是之為惡。

    你渴望財富,是因為你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這當然很善;不過既然主張「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這些窮鬼與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不是淘汱餓死最善嗎比較佛教十戒教人不傷別人死原則



我渴望財富,也渴望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人,而這些人首先很多便是我身邊的好朋友,我對他們當然本身就心存着愛。
基於人類的「適者生存」方式便是互相幫助以抵禦其他物種的弱肉強食,貧窮的朋友必須得到幫助,以達成我憑着愛心而「適者生存」的善念。

至於佛教的十戒,一不殺生,世界便不得以平衡,小強滿屋都喺,是之為惡, 三不邪淫,我是說我的那種邪淫,既然根本無傷害任何人,當然也不是什麼需要戒的事了,五不綺語,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如果沒有挑撥離間或傷害人,也沒有什麼問題,六不慳貪,但我看貪得有節制以及不是貪污,只是貪圖用努力來換取報酬,也沒有所謂,九不嗔恚,人有感情有憤怒是正常的,適當的憤怒有時也是有作用的,例如對罪惡的憤怒,當然人必須盡可能去接納不同的人,少一點少見多怪,這當中沒有矛盾,因為我是說適當的憤怒,而佛教要人忍辱,是不是有點想成就罪惡,讓罪惡漫延?至於十,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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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強滿屋那是生活習性不良或防範不得宜的問題,害人的基督徒滿街跑要不要也殺一殺?
你沒結婚當然沒邪淫的問題,不過要是搞人家的老婆那就是問題了
遇事嗔恚,心隨境轉,只會讓心理不平,解決不了事情,有時反會亂了理智處事的陣腳
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不邪見就是主張智慧去分辨怎會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覺得你自已講的真是莫名其妙嗎!

佛教要人忍辱,是不是有點想成就罪惡,讓罪惡漫延?
馬佛青砂州聯委會主頁      《學佛群疑》目錄
卍忍氣吞聲就是修忍辱行嗎? 
 
  忍辱是六度中的第三度,「度」是度過煩惱苦海之意,而「忍辱度」的確也有忍氣吞聲的意思。比如《遺教經》說︰「能行忍者,乃可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淔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也說︰「云何忍辱?謂由三種行相應知︰⑴不忿怒,⑵不抱怨,⑶不懷惡。」另《大智度論》卷六亦云︰「眾生種種加惡,心不瞋恚;種種恭敬供養,心不歡喜。...是為眾生中忍。」同書卷十五也有︰「忍諸恭敬供養眾生,及諸瞋惱淫欲之人,是名生忍。忍其供養恭敬法,及瞋惱欲法,是為法忍。」在《優婆塞戒經》卷七也另示如下︰忍有兩種︰第一是世間忍,就是能忍飢、渴、寒、熱、苦、樂;第二是出世間忍,即能忍信、戒、施、聞、智慧、正見無謬,忍佛、法、僧,忍淔詈、撾打、惡口、惡事、貪、瞋、癡等,能忍難忍,能施難施。

  從以上所引經論內容看來,忍辱二字的涵義甚廣,有拒受諸樂而接受諸苦之意。無理的侮辱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拒絕美女的投懷送抱,也不是普通人能夠做得到的;而信受佛法中的種種法門,更不是一般人所能夠辦得到的。一般而言,若與自己無關的事,大致能夠忍受;若與切身的名利、眷屬、男女等相關諸事,那就不容易忍了。

  佛法不僅為個人忍,也要為眾生忍。到達無諍的程度時,就成了八風吹不動,即對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的八種現象,無一不能忍的境界。所以,解脫的菩薩稱為已得無生法忍。對於內六情的眼、耳、鼻、舌、身、意等不著,於外六塵的色、聲、香、味、觸、法能不受,即稱為法忍。如能遇迫害而不瞋,受供養而不喜,既無能受的我,也無使我接受的他,能達如此,則稱生忍。此不僅是聖位菩薩的境界,也是修行佛法的目的。能忍就能安己安人、和眾共濟,所以忍辱是建立和樂人間的最佳準則。

  根據這樣的標準,好像忍辱就是忍氣吞聲,一切的涻枉、侮辱、毀謗、打擊,都應該全部接受,沒有反抗的餘地似的。然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必須注意,如果不是出於智慧的忍辱,很可能造成更大的災難,因此透過智慧的觀照,應當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說,風雨水火的襲擊,是無法控制的;但是仍可以未雨綢繆,設法避免,來減少傷害、損失。業報是要正面接受它,但也可以經過努力,來改變業報的程度和方式。

  所以,若對雙方無損並且有益的事物,那是必須接受的;如果對他有益,於己無益,也應考慮接受的;若對雙方都是有害而無益,那就需要設法避免或轉變它了。例如︰明明知道對方是醉象、瘋狗、狂人,見人就咬、逢人就殺,就當然要設法制止,因對方已經不幸,切莫讓他再製造更多的不幸。但也不可存著「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態,應是基於慈悲的原則,自己時時加以反省和慚愧懺悔。對於喪失理性的人,應該通過制約、教化等方式和方法,使他們得以恢復正常。這對他們自己本身,以及整個社會,乃至所有的眾生,都是有大功德的。
PangCake
2012/6/13 21:56 
回覆 10# hellboy


    連佛教都咁,果然無完美的宗教………
哈佛專家
2012/6/14 12:32 
最近林以諾牧師將同性戀和吸毒等同,足以被人控告對同性戀的法律歧視,在美國就一定被人告到甩褲。
哈佛專家
2012/6/14 12:34 
(以下是引用,佛教對同性戀的包容,於此可見一斑。)

探討同志論點文章 不是強辯

而是能否圓融無礙 此乃修行之 無緣大慈 同體大悲 之行持

請看以下出家人的見地文章

Dhammananda尊者(1919-2002,Venerable DrK.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來自斯里蘭卡,多年擔任馬來西亞佛教大長老。以下為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性戀者的電子郵件通信。

尊敬的長老:

我在尋求您的指點之前,請允許我首先祝賀長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務,最重要的是,祝賀您對人類進步的貢獻。過去幾年中,我那些同為同性戀的朋友們一直向我提問,他們有興趣瞭解佛教對同性戀的觀點。在今日世界裏,很難過地說,同性戀仍然被當成是社會唾棄的對象,認為這些人不幹正事,只思婬欲。這種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單位上對同性戀的歧視,這在亞洲國家尤其嚴重。
  
根據我的理解,象伊斯蘭教與基督教這樣的宗教是譴責同性戀行為的,但是我常常自問佛教是怎樣的態度。作為一個信奉佛教的同性戀者,我在這點上並沒有清楚的瞭解。
  
我讀過您許多很好的著作,也聽過您的講經,我甚至在網站上讀過一些材料,但沒有這方面的答案我的問題如下。
 
1.
佛教譴責同性戀嗎?
  
2.
假如一個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時也是一個同性戀,這算不算是破戒,特別是那條「戒不正當性事」?
  
3.
假如兩個男人相愛,是否有錯?

對於同性戀,我還有更多問題想請教您。長老的許多著作講解了佛教的邏輯與智慧。我可否建議長老寫一本關於"佛教與同性戀"的書,我個人覺得對這個問題有許許多多的人觀點含糊不清。這樣做,有益於糾正社會對同性戀的看法。我在最後祝願長老健康平安,希望長老繼續指導我們走向佛法之路。

達摩難陀尊者電子郵件的答復(2002年1月15日)
  
謝謝你的電郵。我很高興你提出了這個問題,因為我意識到這個問題對於我們周圍發生的一切極其重要。我們不能繼續假裝人類行為的這個側面是件羞恥的事情,要是我們不理它,足夠長時間後,它就會自己消失。我同意,這個問題應當有一本書作詳細討論,但這需要時間。在這期間,我希望這個簡單的答復有助於你理解佛教對同性戀的態度。
  
首先,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其主要影響來自英式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人以狹隘頭腦所加以的誇大。在亞洲,特別是印度與中國,性事從來不被當成一種肮髒事件,衹能暗中享受,或只為繁衍後代。在印度,印度神廟裏的石雕足以證明,各種各樣的性行為(包括手婬)是一種感官娛樂(KAMA-sensualpleasure)的表達方式,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個限度裏是可以享受的。我們作為人,有這個身體,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不僅僅是性)――我們渴望食物,愉快的氣味,美妙的聲音,等等。假如我們硬要抵抗,當它們為罪孽,就好像用強力壓制天性,這是有害的。

人們受無明(Maya-ignorance)的影響,把身體看成真實存在,渴望滿足自己對感官娛樂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後,無明被知識(VIDYA-knowledge)與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體看成虛幻印象時,自然而然就超越了這種執著。我們看見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來以後放棄了性事,就像一個孩子長大後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沒有什麼錯。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attachment)與受它的奴役,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這是當今娛樂媒體對性事的渲染利用帶來的問題――誇大了性事帶來長久幸福這種神話。
  
我們佛教中每天持誦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這樣的訓誡,避免不正當的性事。」首先我們注意到,這裏沒有強制性,沒有觸犯神的法律而受罰的懼怕,但是在我們認識到執著於性事的危險後,我們自願地采取步驟來脫離執著,也就是接受訓誡。
  
下一步,我們來看看「不當性事」的意義-我們這裏指的是不正當,並非指所有性事。對那些沒有選擇獨身的佛家子弟,性事並不禁止。無疑這衹是對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說。僧尼們已經自願選擇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於修持。不正當行為的意思是,那些對行事的人或者對方造成傷害的行為。某一種意義上說,假如雙方為成人而且自願,就不構成傷害。在佛教裏,我們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種違反神聖法令的「有罪」。

我們出於無明(Ignorance)而做錯,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action),它會延緩或者干擾我們的修行。由於我們對事物本質(這裏指我們的身體)無明,這樣行事從靈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與明辨會幫助我們避免有害的舉措,無論心理上還是行為上。
  
與此有關的是,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種人類活動,與天堂地獄無關。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檢點衹是五戒之一。殺生要嚴重得多,因為你更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類似於對食物,酒精,麻醉品,財富,權力的欲望。對其中任何一種的執著都構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勸告人們放棄任何這些執著,因為它們會把我們更緊密地束縛於輪迴之下。而且耽於性事還會導致其它的惡果。從這裏可以看見,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兩種都是用身體進行的性活動,都是婬欲的強烈表現,都增加我們對現世的渴望,使我們在輪迴中陷得更久。

無論是兩個男子,或者一對男女戀愛,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沒有把身體看成空無實相。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就如同佛教並不譴責任何錯事。我們出於對真相的無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錯在"缺乏技巧"。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他人。我們的責任是幫助他人瞭解到,他們這樣是出於無明,和怎樣找到真正的快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它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我們知道,我們一隻手指指向別人,就有三隻手指指向自己。
  
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對身體的婬欲,渴望,執著。有了智慧我們學會怎樣脫離這些執著。我們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有罪的,但是我們也不遷就它,這是因為它與別的性事一樣,延緩我們從輪迴中的解脫。
  


本篇雖是一封往昔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性戀者的電子郵件通信解惑之書函文章 -- 但卻也道盡眾生平等的法緣要旨

慈 悲 法 意 般 若 中 道 無 盡 妙 湛 藏

文殊蓮華 -- 參心合十

貼於2011-6-7
hellboy
2012/6/16 17:05 
>一國之王,食衣住行醫療育樂至少有百人 以上在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何況人家生活好好的又沒生病,要王子照顧幹嘛,就是有也不需要,歐美還要趕走18歲小孩讓其獨立,有人講話嗎?

是不是王子要無聊到沒事找事幹?王子一天到晚不知長進只會跟在父母身邊照顧又沒生病的父母,你會要你小孩如此嗎????日本泰國英國挪威~~皇室的王子會如此嗎?用屁股想也知道

佛陀29歲成年後才出家,出家後大大顯掦父母大名,照中國人的標準那才是最大的報恩,人家做到最高級,那像你我默默無名,你還有臉講人家!
以中國人的孝經而言,子 曰 . 夫 孝
. 德 之 本 也 . 教 之 所 由 生 也 . 復 坐 . 吾 語 汝 . 身 體 髮膚 . 受 之 父 母 .不 敢 毀 傷 孝 之 始 也 . 立 身 行 道 . 揚 名 於 後 世 . 以 顯 父母 . 孝 之 終 也 .
佛陀那來不認父母,佛律出家要經父母同意《維摩經》弟子品曰:「我聽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出家既經父母同意,你外人能說什麼?
誰說出家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 我師父的精舍就建在師公師婆住處的旁邊,要斷什麼關係?

《法苑珠林》說:「出家造惡極難,如陸地行船,在家起過極易,如海中泛舟,出家修道易為,如海中泛舟,在家修道實難,如陸地行船。」在家人經常造惡而不知,有個小孩出家還更好!
666 發表於 2012/6/13 15:04



無人說孝順父母要一天到晚不知長進,你日頭可以出去搏殺,夜晚也可以獨居,但每天或每幾天也應給電話父母報平安,一有時間便應關心父母,與他們見面,與他們交談,關心他們的近況,那時侯沒有電話,便應該親身去慰問及寄信,以免父母擔憂自己,更不可以不認父母,這些只是很普通的做人道理,難以想像,你不懂嗎?何況,我已經聽過好多次,決定出家的人,等於六親不認,不認父母,不認兄弟姊妹,不報養育之恩,我個人就覺得禽獸不如,佛教徒出家的他們要絕緣化緣,拋棄世上一切,走上極樂世界的捷徑,脫離虛構的六道輪迴,簡直低能白痴,為左一個虛構的迷信主題,荒廢自己實實在在的真實人生,他們的種種不是你一個人吹少少水就可以吹甩的。我覺得佛陀的父母口頭同意佛佗出家,不代表他們不心痛,不是賣佛佗硬頸帳,何況我也不覺得佛教出家人有什麼榮耀,相反只有羞恥,一天到晚講極樂地獄,發白日夢,妖言惑眾,誤導迷信,怪力亂神,簡直低能。你師父的精舍建在師公師婆住處的旁邊,但你的師公師婆是你師父的親生父母嗎?為何不叫你師父把兄弟姊妹的屍骨也安葬在旁邊?如果他們不是不信佛的話。真的不代表他們要斷什麼關係嗎?

何況出家,原本便等如荒廢生命,不思長進,浪費光陰,誤人誤己,的確是父母的恥辱是也,那些讚揚和傳揚這道的人,不是xxxx就是xxx嗎?可況,我沒有子女,不知道做父母的心意是如何,但身為兒女,我很清楚我有責任好好照顧好自己,不浪費自己的生命,孝順父母,不要讓他們擔心,這就是最基本的人道。
hellboy
2012/6/16 17:06 
最近林以諾牧師將同性戀和吸毒等同,足以被人控告對同性戀的法律歧視,在美國就一定被人告到甩褲。 ...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12/6/14 12:32


但我覺的信基督教本身就和吸毒等同,慢慢侵蝕腐化整個人的身體和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