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教會企業

日期: 2009-12-11
作者: Fung Man- Kin 來源: 本網見證

請原諒我用物質世界的角度去簡淺論證基督新教。

我十四歲參與了耶和華見證人,十六歲轉投基督新教,我相比一般信徒都更熱情地施予別人無條件的愛,但在我曾經的教會生涯裡,我體會到我的愛是不能不帶一點經濟地位。

教會群眾都是社會的群眾,教會群眾相互的愛是社交的認同,教會的愛若是愛,也是社會階級的愛。像香港,半山區有富豪的教會,舊地區有基層的教會,新地區有中產的教會,油麻地廟街有三合會及隱君子的教會,娼妓有娼妓的教會,同性戀者有同性戀者的教會,精神疾病者有精神疾病者的教會,不同國籍新移民有不同國籍新移民的教會,不同國籍家傭有不同國籍家傭的教會。

牧師【註冊傳道人】及實習傳道人是教會企業的執事【執行董事】所聘用的僱員,而因為教會不是以非牟利機構或志願服務機構的形式經營,所以信徒的捐款【或非強制性會費】是教會企業的經營資本來源,而不是對外籌款,更不是純粹從銀行貸款或上市集資,但教會企業是無任何的經營利潤收入,所以教會以企業的形式經營是多餘的。

總體上,信徒之間的愛已經不是原來意義的愛,假若各大小的教會企業因空前的世紀經濟災難而裁員及倒閉,信徒各奔前程,那麼信徒的愛仍否依舊,這個很難下結論。我估計外語中的「偽善」是來自歐洲中世紀或更早的時代,因為信徒有社交多於有信仰。

以美國為首的基督新教各宗派不改變,怎能要求世界各地的教會改變,與其要求香港的教會改變,倒不如要求自己的心態改變,正如像在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裡所提倡的論調「神祇跟個人有聯繫」。

我以上的言論是對事不對人,如有冒犯,祈請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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