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督教的反思 |
日期: 2024-09-29 |
作者: flowerlittle | 來源: 本網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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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歲以前因為家庭原因在天主教堂受過洗,但真正認真接觸基督教是大學時代。我從小對歷史很感興趣,大學開始接觸西方歷史,基督教歷史是西方歷史很重要部分,結合我的教友身份,那時對基督教產生濃厚興趣。另外,我有亞氏保加傾向(最近一年才知道),從小有一些社交障礙,初中時代備受霸凌,導致後來長期迴避社交,但大學認真接觸基督教後發現基督徒和一般的人很不一樣,他們不愛用世俗眼光或一個人的強弱來決定對一個人的態度,甚至提倡愛和寬恕,所以幾乎整個大學時代和讀碩士的第一年,我幾乎都以自己是基督徒而感到光榮(這裡順便解釋,天主教中凡是受過洗的都屬於教友,即使後來離教,但天主教身份不會變,這和基督新教很不同)。 而隨著我信教的深入,我逐漸發現基督教有一個我完全無法接受的地方:基督教認為人死後靈魂的去向只有兩個,要麼永恆天堂,要麼永恆地獄。我也經常看見同樣信基督一些教派的信徒認為其它教派的信徒不是基督徒,最讓我震撼的是基督新教的很多主流教派認為人生來都有原罪的,本來一出生就註定死後一定落地獄(神的天堂是不能容忍任何罪的),但神道成肉身成為耶穌,耶穌替我們死了一次,所以只要一個人真的發自肺腑願意跟隨耶穌,那麼罪就會因為耶穌的死被洗淨了,這樣這些人死後就不用下地獄了。按照這個邏輯,基督教幾乎到了16世紀才真的傳到東亞,那麼16世紀以前漫長的歲月,無論什麼樣的人死後都落地獄了。當然,按照這些信徒的觀點,人本來就有罪,上帝根本沒有義務幫助罪人不下地獄,道成肉身就已經是白白恩典,你都不要,那麼你下地獄就應該心甘情願。 更讓人感到不適的是,基督教有這麼多教派,經常互相斷定對方其實沒有真的跟隨耶穌,甚至論斷對方實際上是敵基督(一些極端新教人士認為天主教是巴比倫大淫婦),比如著名牧師唐崇榮對天主教較否認,他認為: 天主教是一個在漫長歷史中不斷包裹爛布最後徹底墮落的基督教,天主教很多觀點(比如拜聖母和煉獄觀)是為了維護自己生存和發展利益逐漸形成的,和基督原本的觀點是不符合的,所以天主教不是真的跟隨基督的宗教,信天主教的人很危險,但天主教畢竟也是從早期基督教會發展而來的,所以可能會有一些天主教徒在個人信仰旅途中找到爛布裡的精髓,並為此而活,成為重生基督徒得救(得救的含義就是死後因為獲得了基督的救恩,能繞開審判不用下地獄,畢竟所有人本來都有罪,死時有罪又沒有得到救恩就一定會被審判然後扔給撒旦永遠折磨)。但站在天主教的角度來看,天主教對基督新教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的看法是不同的,1960年代初梵蒂岡二次會議後,以前裂教的說法不再提及。當然,還會有些人的思想處於梵二之前,用極端保守思維,認為天主教之外絕無救恩,甚至沒有領洗的都要下地獄。 大部分基督新教徒認為神的話都在聖經裡,教會只是服務者,但天主教將教會看的如此重要,超過聖經,新教認為天主教將教會夾在普通信徒和神之間是錯誤的,甚至是撒旦的工作,實際上這樣批評天主教的新教人士對歷史稀里糊塗。 天主教為什麼堅持教會的觀點跟聖經同樣重要?為什麼不像基督新教那樣唯獨聖經?這裡只分享一個重要原因:印刷術在歐洲的普及15世紀末才開始,基督新教是16世紀初產生,那以前漫長歲月整個西歐只信天主教。15世紀以前科學技術有限,聖經只能靠手抄流傳,一個教區有一本聖經可能就很厲害了,而且那時西歐幾乎只有神職人員能認識字,社會也經常到處有戰亂和瘟疫,人口流動和18世紀後比是極低的,雖然當時的西歐跟現在的阿富汗一樣全民信宗教,但由於上述條件限制,大部分基督徒想了解福音只能通過聖傳或教會神職人員的宣講,而神職人員又是那個時代唯一不是文盲的階層。 再將歷史往前推到古羅馬帝國,我們今天看到聖經包含的所有福音書是4世紀的羅馬教會定下來編撰成冊然後幾乎沒變的,早期還有很多其它的福音書被淘汰,比如猶大福音,基督教誕生不久就有很多流派爭論不休。以地獄為例,一些教父認為地獄存在,一些教父(如奧利振)認為地獄存在但不永恆,一些教父認為地獄只是比喻,不同的教派長期互相鬥爭,今天東正教、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共識的主流教義來源於4世紀著名的神學家奧古斯丁學說。4世紀初君士坦丁停止迫害並開始扶植基督教,之後開始迫害其它宗教,到了4世紀末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官方宗教,而一個官方宗教需要統一的聲音才能更有利於統治者,大概可以斷定,那時經過漫長的政治鬥爭或者其它形式的鬥爭,基於奧古斯丁學說的基督教派戰勝了其它教會,又被統治者扶植,然後將其它教派定為異端,於是基於奧古斯丁學說的基督教會越來越強大,後來因為各種歷史原因(教科書上有)分裂成為東西方教會,西方教會發展成為了天主教,東方教會發展成為東正教,整個西歐思想被天主教壟斷,直到16世紀初馬丁路德裂教。 天主教和東正教都是中心化大一統宗教,讓世界各地信徒都只聽一個教會解釋聖經,但馬丁路德打破了教會壟斷,誕生了去中心化的基督新教,他在歐洲注入了一個理念,那就是教會不代表上帝,所有人都可以不聽教會的解釋,自己理解聖經,於是基督教回到了4世紀以前的狀態,各種流派冒出來,很多教比如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早期被認為是邪教,但後來融入社會,逐漸發展成正統宗教,但一些流派無法融入社會,一直是邪教。 很多基督徒認為,基督教是人類現代文明的根基,因為現代文明起源於歐洲,而基督教是歐洲文明的重要基石,但事實上,基督教底層邏輯只是歐洲文明的基石之一,17世紀後歐洲文明只是批判性繼承了基督教的思想,就純粹基督教而言,核心是教育人要將根本追求放在來世(基督新教比較提倡也要將今生活好,但終極追求是放在來世),要追求神的國,因為地上的一切都是可腐朽的,而人類現代文明關注的正好相反,關注點在地上這個世界,而非死後無法用科學證明是否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世界。這裡強調一點,人類現代文明最重要源頭之一是歐洲啟蒙運動,啟蒙運動尊重思想自由的傳統源於17世紀30年戰爭的教訓,也就是中心化宗教和去中心化宗教(同樣信基督)的戰爭,整個歐洲互相屠殺,死了800多萬人,從此之後,歐洲和中東開始分道揚鑣,不再將宗教作為主要理由而戰爭。 唯獨聖經也是很荒謬的,雖然很多信徒一直想辦法解釋,但聖經中確實有大量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 1、上帝先造動物還是先造人?是同時造男造女還是先造男後造女? 說法一:〔創1:23〕「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是第五日。」「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是第六日。」 說法二:〔創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比較一下,我們會發現,「創世紀」第一章、第二章有關上帝創造萬物的順序的說法截然不同: 第一章:天地光→空氣水→植物→日月星→動物→人(有男有女) 第二章:天地→男人→植物→動物→女人 神創論者是試圖用「創世紀」來代替進化論的,但這第一章和第二章自相矛盾,不知道我們應該相信哪一章? 2、蛇吃土? 〔創3:14〕「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不必是動物學家,一般的人也知道蛇不吃土,難道上帝的咒詛一點效用都沒有? 3、蝙蝠是鳥? 〔利11:13〕「(上帝對摩西、亞倫說)『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鷂鷹、小鷹與其類﹔……戴任與蝙蝠。」 〔申14:11〕「(摩西重複上帝的教導)『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不可吃的是雕、狗頭鷹、……戴任與蝙蝠。」 今天恐怕連小學生都知道蝙蝠是哺乳動物而不是鳥,當時的人不知道不奇怪,但是上帝居然不知道! 4、兔子反芻? 〔利11: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莫非當時的兔子乃是反芻(倒嚼)動物,現在進化了?另外,今天的基督徒還有多少人遵循上帝的教導,不吃兔肉、豬肉,甚至連摸一下都不可以? 5、昆蟲四足? 〔利11:20〕「(上帝繼續說)『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其中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不必上什麼動物學課,小時候抓過上帝提到的蝗蟲、螞蚱、蟋蟀的人都知道它們是六足,而不是四足。上帝若非未卜先知,何不屈尊抓一隻蝗蟲研究一下? 6、一對還是七對? 〔創7:1〕「耶和華對挪亞說:『……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 〔創7:8〕「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蟲,都是一對一對的,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 上帝明明說潔淨的畜類和飛鳥,要各帶七對,挪亞竟敢偷懶,只各帶一對,然而卻說「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 前面介紹了基督教的很多問題的原因,下面我分享為何我離開宗教和我對基督教的態度。 我離開基督教最重要原因是我切身體會到這個宗教很反人性,為什麼反人性?基督徒整體給人的感覺不是很正能量嗎?我認為他們只是一群外表很正能量內在有嚴重問題的人。人是很複雜的生物,而基督教強行將從古到今所有人類都劃分為兩類,善人和惡人。什麼是善人?在原教旨基督徒眼中,所謂善人就是跟隨基督或達到神標準的人,所謂惡人就是在神眼中不合格的人。什麼是神眼中不合格的人?有些基督徒認為非基督徒就是不合格的人(第一類),有些基督徒認為這任何人無法斷定,只有死後審判才清楚,但只要是神決定的一定是對的,即使是他們的另外一半、子女或者父母,如果以後被審判下了永恆地獄,那麼一定是正義的(第二類)。 這裡解釋:原教旨信徒是真的信仰,不是那種只是心裡寄托的信徒。 第一類人在基督新教原教旨信徒人群中佔了很大比例,第二類人在天主教原教旨信徒中佔了很大比例。 在第一類人眼中,一個人即使一生行善,但信的思想錯了(比如信了其它宗教或者唯物主義),死後也只能下永恆地獄,這是正義的,也是活該,因為本來生來就有原罪,信的思想錯了是因為沒有找到洗罪的正確方法。 在第二類人眼中,他們一般只會認為那些一再拒絕基督福音或者很反對基督教的人以後很可能下地獄,除此之外,他們不會論斷某某人以後是下地獄的要遠離,但他們完全不會管永恆地獄的存在是否合理?現代社會早就已經廢除了類似扒皮、火刑或者凌遲處死的刑罰,有的發達國家甚至廢除死刑,而且懲罰方式也不是單純的用折磨的手段,而這些基督徒卻一致認為這世界很多人死後會下地獄,有的可能只是因為罵過幾句耶穌,或者拒絕福音,或者對子女偏心,或者三觀有問題生活比較墮落,死後就永遠處於類似扒皮、火刑或者凌遲處死的狀態,即使這些人是他們的家人,但只要沒有達到神的標準,就應該這樣的後果(其它很多宗教也是如此,但這裡只談基督教)。在這方面,這些基督徒居然不認為這樣的教義很恐怖和極端,因為他們不敢得罪神,寧可完全沒有同理心或者本來就沒有同理心。 我離開基督教的第二個原因就是基督教的極端排外,這個不是基督教特有,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同宗同源,都有這個問題,有很強烈的選民思想,也就是這世界只有一部分人在神眼中是乾淨的,其它人不是,並認為和自己宗教核心教義抵觸的就是和神抵觸,就是來源於撒旦類似的勢力,並粗暴將人類社會各種現象劃分為不是黑的就是白的,只要是信仰這麼說的就絕對不敢通過獨立思考去質疑。 人類社會最近200年的發展主要依靠科學,而科學和宗教最大的區別就是宗教不需要任何驗證,只需要信,其實科學也是信仰,但科學可以拿出力所能及的證據證明論點,比如拿出人造衛星拍出的照片證明地球是圓的,而宗教不行,只要你去信,你要看證據嗎?可以,等你死了以後不就知道了,但你活著的時候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死無對證,這就是宗教。 我對宗教什麼態度?這世界有基督教和佛教這樣信徒相當龐大的宗教,也有信徒不多的各種旁門左道的宗教,很多人之所以信宗教是因為現實中遇到了很多重大挫折,沒有依靠就活不下去了,或者有嚴重心理障礙,需要一個活下去的理由,所以我認為只要一個人信了某個宗教活的更好並且不對別人造成長期的困擾我都尊重,但尊重不代表接納這個宗教的一切。 對於任何宗教,我承認優點,但對反人性造成困擾的部分絕對不客氣。 我承認基督教的優點體現在:大部分教派一直鼓勵信徒努力融入社會,盡可能放下自我,像小孩子一樣不固執,及時改正自己的錯誤,並鼓勵信徒尊崇社會最進步的思想(和基督教衝突的思想除外),因為要給非信徒做榜樣(雖然目的是為了傳教,拯救更多人死後不下地獄)。這一點,基督教確實一直嘗試與時俱進,比如:200年前美國大部分基督徒對女性的態度跟現在塔利班差不多,而現在美國幾乎沒有基督徒還認為男女社會地位不應該平等。 但基督教和其它一神論宗教的缺點體現在:將無法驗證的某些思想視為一切之上,當宗教的一些觀點和原教旨宗教信徒的人性矛盾時,宗教信徒會因為懼怕神的懲罰完全選擇忽略自己的良心或人性。 比如:(1) 一些教會認為,反基督教人士羅素或尼采讓很多人遠離基督教,這個行為客觀上站在上帝對立面,這在基督教裡是相當重的罪,死後一直在地獄裡受各種活人不敢想像的刑罰,這個「事實」可能讓一些原教旨基督徒信以為真,良心上覺得他們這樣永遠在地獄被折磨太殘忍,在是否接受上帝這樣做是正義這件事,內心產生矛盾;(2) 塔利班信仰原教旨伊斯蘭教,他們認為蘇美爾文明時代的文物本來是用於拜偶像,是神眼中反感的,神是一切之上,這些文物無論有多大價值,為了不招來罪,就應該毀掉,而負責毀掉文物的人是個文物愛好者,知道文物的價值,在是否毀掉文物這件事,內心產生矛盾)。 這兩個矛盾的例子中,合格的宗教徒會因為懼怕神的懲罰,完全選擇忽略自己的良心或人性。 雖然我離開基督教了,但基督教對我的困擾可能持續一生,因為我無法證明基督教的神跡(比如法蒂瑪聖母顯現)都是假的或者誤導,我無法證明基督徒突然講方言是假的,我無法證明神職人員驅魔這個職業是不存在的,但是即使我可以忽略基督教理論相當多荒謬的地方,也絕對無法接納基督教反人性的部分。 很難想像,地球上所有人類年齡不會超過100多歲,很多人死後會永遠落地獄,21世紀出生的人因為生活方式不符合基督教提倡的,死後永遠一遍一遍經歷古代社會最恐怖的各種刑罰,直到永遠。在我的感受中,基督教這些反人性的部分遠遠蓋住了它的優點,即使基督教的信仰是真的,我也不會選擇服從,因為即使我服從了成為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是傀儡,我也無可能改變別人,還要接受我最愛的親人落地獄。即使我成為不再是我而是基督的人,我也不能確定我走對了門,畢竟基督教這麼多教派對天堂的路指向都不一樣,該信哪一個?可能每個人天生的思維模式不一樣,有的人就容易信,有的人就不容易信。 基督新教徒經常愛說一句話,願主憐憫你,外教人很容易對這句話產生誤解,這句話的本來含義不是同情你,而是主如果憐憫你你就更容易親近耶穌,容易成為基督徒,因為在基督新教主流教派的信仰中,一個人信主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神的揀選,一個人對基督有好感就是神揀選的體現,但一個人討厭這個信仰,就是神拋棄這個人的體現。 按照這個邏輯,以我的經歷舉例,我在大學時不太清楚這個宗教,那時對這個宗教有充足的好感,意味著那時神憐憫我,而後來我知道了這個信仰的本質,要我去接受永恆地獄的存在時我無法接受選擇了拒絕,然後我對基督教產生了反感,這就意味著神因為我不服從所以拋棄了我。 如果真是這樣,我不得不下一個結論,這樣的神可能連一般人都不如,連一點質疑都無法接受,而且神既然是全知全能的,又是很善良的,那麼造人類時就知道了哪些人以後會下地獄,為什麼不一開始就不造這個人?就好比一個父親將一個毒蘋果放在2歲小孩的桌子上,明明知道小孩沒有能力分辨,餓了肯定會吃,毒死了難道是小孩的錯誤? 因為我對基督教和其它一些宗教的地獄相當反感,再加上我無法證明基督教的見證都是假的,我也是對內心真實感受很在乎的人,所以我長期被宗教困擾,基督教帶給我的不是對死亡的平靜看待,而是大大增加了對死亡的恐懼。 如果我是唯物主義者,認為人死後就是回歸自然,靈魂回到出生以前,永遠寂滅,那麼我還不怎麼恐懼死亡。我曾經有好幾位關係很好的原教旨基督徒的朋友,有大陸的,有香港的,有美國的,但最後都不歡而散,關係惡化的主要原因幾乎都是對基督教核心教義看法對立導致相互不理解。我很難想像,一些原教旨基督徒是家庭裡第一位信徒,他們堅定認為只有真的徹底悔改跟隨基督的人死後才不會下地獄,但他們另外一方面無法改變自己的家人像他們一樣成為重生基督徒死後不用下地獄,談論自己家人時卻沒有情緒的波動。 但另一方面,正是因為對死亡未知世界的恐懼,讓我更加珍惜活著的每一天,我的社交恐懼正是因為終極的恐懼而逐漸緩解。我在還是基督徒的時候,曾經看過很多反基督教人士的言論,他們愛攻擊基督徒無腦,我當時很憤怒,認為他們不懂尊重人,但後來越來越深刻體會到一些反基督教人士對基督教地獄方面的強烈抨擊是很有道理的,雖然現在我也成為批評基督教問題的一員,但我也從來不會否認基督教的上述優點,也絕對不會認為科學是萬能的,只是對於宗教的地獄,這種不信就用下地獄來威脅的強盜邏輯,是堅決反感的,這讓我感到基督教的神才更像是撒旦。評價一個思想流派的態度,就看對拒絕自己的人是什麼態度,並非一個影響力很大的宗教根基就沒有邪教的成分,對待宗教的態度我個人一向不認為應該非黑即白。 基督教存在時間如此之長,影響力如此大,這個宗教存在的合理性是很強的,但至於基督教最初是如此誕生的,我只能說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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