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七年幻象今夢醒

日期: 2004-05-09
作者: 天佑 來源: 本網見證

七年,是一段很長的日子,如用來學習,足以完成學士及碩士學位;若投放在感情上,則足以由相識到結婚,但是,我卻把我人生中最光輝,最美麗的那七年虛秏在一個完全不值得我投放時間的地方內。現在回想,以往七年日子,前塵種種,如夢如幻,如霧如煙,剩下的只有一陣惆悵,及一具被往事消磨得形銷骨立的軀殼。

我自小便在基督教學校學習,從幼稚園、小學、到中學,也是在基督教的學校讀書,從小便聽老師說聖經故事,因此,我對基督教並不陌生,但我一直都沒決志信主,因為我是自小是一個頗有自信及勤力的人,或許我的讀書成績不壞,學習一直也很順利,故此,我並不覺得自己需要信主,尋求心靈的依靠。

但是,隨著1997年的逼近,我開始感覺到迷惑。也許是香港的政治形勢將有所變化,加上我正面對人生第一次的挑戰:會考,我感到前景變得模糊不清,一片傍偟無助,開始希望能尋求心靈的慰藉。1997年1月,在家人的邀請下,我參加了一個名為「紛亂中的信靠」的大型佈道會,會上的主講牧師針對當時的時局,指出相信主耶穌才是面對茫茫前路的依靠。在慷慨激昂的宣召,以及家人的鼓勵下,我決定信主,踏上了這條信仰之路。

決志後,我在家人的陪同下,在居住地附近的一家小教會中聚會,和我家人一起出席團契,雖然團契內的人的年紀平均比我大兩三年,但我也感受到大家的熱情款待,加上我是一個頗為隨和的人,因此我覺得問題不大,便決定留在該團契聚會。這樣,我的教會生活便正式開始……

教會生活使我接觸更多基督教的教義及信仰。我當時想,雖然聖經說:凡是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做就人,但我認為,作為一個教徒,要別人看到我的好行為,好使基督的名得到榮耀,怎能不守聖經內的教條呢?因此,很多聖經中的教條,我也盡力去遵守,若不能遵守,我便會十分自責,祈禱求神寬恕,因此,信主後我常常活在罪疚感及自責中,並不感受到那種基督教所說,信主後得到釋放的平安喜樂。

返了教會的一段日子,我開始和教會內的弟兄姐妹混熟,自覺融入了這個「大家庭」,我也開始在教會擔任一些職事,在教會中嶄露頭角,成為了當時的「上位新星」,當時,不論話劇、音樂、教導、出版,甚至行政、管理的位置,皆有我的影子。然而,鋒芒太露,開始惹人妒忌,我開始聽到有一些弟兄在我面前說不要對某姐妹「玩0野」,因為他已經盯上了她,暗示我不要「撬牆腳」;有位姐妹(姐妹A)當時對我有點意思,我也覺得大家有機會發展,但另一位自稱和那姐妹很熟的姐妹(姐妹B),在當我正想和A表白時,她竟然走來對我說叫我停手,說A有很多男性朋友,她只是拿我來玩,叫我不要太認真,從字裏行間中還處處暗示我配不起那姐妹,使我的自信遭到無情的打擊,不過,當時我很感激她,因為我以為她是為我好,免得我在A面前出醜。但後來我卻聽到流言,說我喜歡姐妹B,我追查源頭,這是B自己放出來的謠言,原來B一向是以如此伎倆,在旁人面前假裝跟男孩混得很熟,然後週圍向其他人說那男孩喜歡她,使其他人覺得她得有魅力,我只是她今趟的獵物罷了……

我返了該教會兩至三年後,教會內又來了一個新人,但他是那些團契「元老級」的同學,故他跟團契的人混得很熟,後來,他為了奪得一位很漂亮的姐妹的芳心,用了一些非常卑鄙的手段向那姐妹抹黑其他男子的行為,使那姐妹對其他男子的印象很差,最後,他如願以償,和那姐妹雙雙步入教堂,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

當這些事發生時,我所敬愛的主基督卻在哪裏呢?

雖然這些事在我身邊不斷發生,有些和我有關,有些我則只是個旁觀者,但我始終認為,這是人的問題,我應該把專注力放在神的事工上,因此,我更賣力事奉,參與更多職事,進了大學之後,我需要在大學的課外活動中與教會的事奉上作一取捨,最後,我認為神的事工比大學的活動更為重要,因此我把時間精神,都投放在教會的事工,以及和教友建立關係上,這樣,我就白白浪費了三年多姿多彩的大學生活,連在大學內一些談戀愛的好機會,我都放棄,因為我深信神一定會賜下一個最好的給我,而不用影響我在教會內的事奉。

本來,我認為自己在團契內的人緣雖不算好,但也不太差,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我發覺到原來那些所謂的關心,只是表面的工夫。實際上,團契內的人根本上當我是一個怪人,因為我對信仰的質疑太多,並不符合他們所謂「羊」的標準,加上我並不刻意投入某一個圈子,也沒有拍拖(他們認為,不拍拖只有兩個原因,不是沒本事,便是同性戀),故覺得我根本不是屬於他們當中;至於導師,則只想視我為一件工具,利用我擔當事奉工作,當我沒有利用價值時,便棄我如敝履,還在我決定離開時暗示我氣量小,包容力不足……

我想,若他們跟我易地而處,他們是否會有和我相同的感受?

我對宗教並未死心,因我始終認為,這是人的問題,不是神的問題,因此我決定轉教會。我到了一間規模很大及很有名的教會聚會,我被分配在一小組內聚會,但那組長對我的態度開始時並不友善,因為她以為我是那些想在教會內「追女仔」的人,我當時想,你們可以帶一些在 ICQ 上認識的網友返教會,卻為何要處處防避我?第二,就算我真的想進教會「追女仔」,難到你對自己的信仰如此沒有信心,不信信仰可以改變我麼?再者,我根本就沒有此念頭,我只想過一個穩定的教會生活,所以我盡力使他們對我改觀。經過不懈的努力,他們對我的看法終於有所改變,我也漸漸覺得自己融入了此教會……

但我返了不久,便發覺那間教會的人十分可怕,他們像保險公司的經紀般,不斷叫我帶親友返教會,還不斷說要為神建立大事業,就要不斷帶親友信主,以壯大教會在社區的影響力,我覺得那個所謂主任牧師的權力慾大得可怕,最令我失望的是那群教會的人,他們像是被洗腦一般,盲目的去跟從那主任牧師的指示去做,也不理會他的指示是否有違背聖經的教導……

那些中層的領導也僵化得令人可怕。曾經在一次研討中,討論自慰是否恰當,一位傳道人說,自慰是不能接受的,因為要看一些色情圖片及影像才能自慰,那便是動淫念,故他極不鼓勵青少年弟兄以自慰來解決性慾,他說,他鼓勵青少年弟兄有性需要時,要以禱告解決,他還會一起和他們禱告,「一起渡過試探」。基於當時參與研討的主要為女教友,我不便說什麼,但我卻認為該傳道人的論點簡直不知所謂,英語叫做 Non-sense。試想,性慾根本就是與生俱來傳宗接代的本能,而青少年並無性伴侶,自慰既對人無損,又能解決性需要,為何要禁止?難道要他們胡亂找性伴侶,甚至靠非禮強姦等方法解決?我明白那位已婚的傳道人,他有正常的解決途徑,但我想他也曾做過 15-20 歲的年輕人,希望他能設身處地理解青少年的需要,不要在胡亂提倡那無聊又無效的禁慾主義。

基於我是個隨和的人,我也一直有返該教會的聚會,但基於一些技術問題,教會沒有再編我入組聚會,我也盡了我的努力去使教會重新編我入組,但我卻像人球般被那些傳道人拋來拋去,他們好像怕負上責任似的,最後,在收不到任何回音下,我已經沒有返教會了。現在的我,可以說是一個被教會離棄的人。

以上便是我的心路歷程,七年來,我在教會、在神的工作上,我認真、盡力,至少我願意付出時間及精神去參與,自問返教會也沒有什麼不良的企圖,但為何我卻落得如此下場?七年來,無論在人際關係上,還是信仰上,經過不斷的衝擊,當日未信時那個朝氣勃勃,充滿自信的我,如今卻變成一個既沒自信,又沒勇氣,形容憔悴,並有自毀傾向的人。我知道,要救自己,基督教已幫不了我,只會加深我的病情,現在,我只能脫去基督教的枷鎖,憑自己的能力,勇敢地去應付每一天的挑戰,並須放開懷抱,盡情享受生活,感受生活的甜酸苦辣,不能再在倚靠精神毒藥去維持生命,這樣,我的人生才會有轉機。